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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2日作者:求是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毛泽东同志曾把共产党人比作“种子”,把人民喻为“土地”,说只要把“种子”播在“土地”上,就能在人民中生根、开花、结果。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正是由于无数共产党人心系百姓、扎根群众,我们才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正是依靠千千万万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和支持,我们才夺取了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当前,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社情的深刻变化,面对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严峻考验,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离群众、丧失民心的危险,变得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更为紧迫。

  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就必须紧紧抓住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这一有利契机,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同人民群众的鱼水深情,坚定不移地依靠人民群众,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使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

  第一,增强群众观念,着力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世界上有一种最宝贵的东西,它看不见、摸不着,却能深刻地影响一个执政党的前途命运。赢得了它,执政党就有了优势;失去了它,执政党就面临危险。这种东西就是民心,就是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只有真正把人民群众放在心里,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巩固我们党的执政根基,筑牢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

  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一定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报告会等多种有效形式,教育广大公安民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经常想一想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究竟有多重,经常看一看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对我们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经常问一问群众还有哪些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我们还有哪些方面哪些环节的工作没有做好,始终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去执法。要结合迎接建党90周年和创先争优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坚持向身边的“爱民模范”学习,感受他们心系百姓、扎根基层的爱民情怀,学习他们执法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境界,领会他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坚持从涉及群众利益的一件件小事做起,从关系群众生活的一件件琐事入手,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要借鉴一些地方组织开展“当一天环卫工人、当一天建筑工人、当一天出租司机、当一天服务员工”等换位体验活动的有效做法,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设身处地地体验普通群众的生活状态,感同身受地体察他们的情绪处境,在工作中学会换位思考,在执法中体现人文关怀,向人民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

  第二,恪尽为民之责,着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公安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生产、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不仅要求公安机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公安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

  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一定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公安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把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衡量社会治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正确处理破大案与破小案的关系,既集中精力破大案,严厉打击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犯罪和侵害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又坚持不懈地破小案,有效整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突出治安乱点,切实履行好保平安、保稳定的职责,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的新期待,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统筹考虑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既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使人民群众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暖。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期待,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小事、实事、好事,多推出符合实际、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措施,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安机关执法为民带来的实惠。

  第三,坚持专群结合,着力拓宽群众工作的新思路。“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坚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走出了一条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成功之路。在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红袖标”遍布城乡大街小巷,就是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的生动写照。

  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维稳形势和繁重艰巨的维稳任务,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一定要把群众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更加有效地发动群众共同做好公安工作,更加广泛地利用群众力量和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在制定政策法规、出台重大举措、做出重大决策时,要主动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采纳人民群众的合理建议,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之间的结合点,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关切。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主动性、积极性,广泛开展治安巡逻、邻里守望、联户联防等群防群治活动,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的新途径,积极推进治安防范工作社会化。要从政策、制度、机制上建立“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流、干部从基层出”的正确导向,激励广大民警扎根基层、融入群众,为民奉献、建功立业,真正做到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

  第四,顺应时代要求,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群众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一定要准确把握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积极探索群众工作的新思路,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切实在加强同群众沟通联系、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上下功夫,切实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上做文章。

  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公安机关创造的“警民恳谈”、“万警进万家”、“大走访”开门评警等成功经验,健全完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走访联系群众制度化、常态化。要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公安机关群众工作的新方法,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兴传媒,建立“网上公安局、派出所、警务室”和民警“微博”、QQ群等警民联系新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办事流程,打开电脑就能表达意愿诉求,鼠标一点就能办理相关业务,进一步拓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要坚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基本功,通过互动教学、情景模拟、随岗培训、言传身教和传帮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民警的培训力度,使广大公安民警着力练就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三懂四会”的硬功夫,努力成为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